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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離岸風電區塊開發3-2期選商規則草案調整內容,經濟部未調降國產化分數, 產業關聯方案項目雖調整為24項及總分提高至115分,但最低門檻仍是70分,今日說明會上有開發商直言,國產化不應是保護主義,政府更不該是媽寶的媽媽。台灣風電產業協會(TOWIA)則提六點建言,持續爭取國產化最低門檻60分,總分120分。
台灣風電產業協會(TOWIA)六建言包括:
一、呼籲產業關聯執行方案(即國產化)應回歸符合市場經濟效益及聚焦在建立起穩健的永續供應鏈。台灣本土供應商仍在學習曲線上,且部分關鍵項目如全球風機供應量能均是需求大於供給的狀態。產能極可能發生無法滿足3-1期及3-2期風場需求之情況。
二、擴大加分項目將其總分提高至120分,並降低門檻分數至60。
三、競比價格下限改以近五年迴避成本平均價格。
四、行政契約所定義之懲罰性違約金與損害賠償之合計應以履約保證金總額為上限。
五、更加明確定義本土產能不足為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事由;另將審查程序與期限納入附件,以增加合約明確性。
六、履約保證金可分批提交,於行政契約簽訂時提交50%,剩下50%於專案財務到位後提交。
此外,今日亦有開發商反映,備標期需要五到六個月的時間,因為需要跟眾多供應商協議,建議經濟部能夠調整為4月截止投標,5月公布結果。如此才不會手忙腳亂,天氣窗也是足夠。
還有開發商提到,「創新科技」也可以作為加分項目,例如可有效再利用的創新葉片材料、環保型的絕緣設備,如此一來,可鼓勵開發商將創新科技引進台灣,對我國能源轉型會有正面發展,但宜設限跟能源轉型有關。作爲產業關聯項目第25項,分數建議5分。
另外,亦有開發商反映為讓供應商拴緊發條,也應對其有相關的罰則機制,以督促供應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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