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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查伴侶是否有家暴史 衛福部允小範圍試辦計畫

本文共517字

中央社 記者林敬殷台北2日電

民進黨立委蘇巧慧今天建議衛生福利部長薛瑞元,台灣是否可比照英國、加拿大訂定「克萊爾法案」(Clare’s Law)機制,賦予親密關係潛在被害人有詢問及知曉家庭暴力紀錄資訊權力。薛瑞元表示,可以進行小範圍的試辦計畫。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今天審查家庭暴力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行政院提案版本在審查會僅修正2項條文,其餘均照政院版通過。

蘇巧慧原先主張訂定「家庭暴力風險資訊揭露及諮詢服務」專章,後經溝通後,不再堅持。她表示,立意在於可以防患於未然,好處就是更早知道伴侶是否有家暴紀錄。

薛瑞元表示,衛福部尚未就家暴風險資訊揭露及諮詢服務與有關機關、地方政府、民間團體討論過,不清楚目前社會共識是什麼。查詢伴侶家暴史有利有弊,利害評估需要斟酌。

薛瑞元指出,政府對於資訊彙整還沒有到位,如果貿然通過,實際執行上會有缺漏,擔心有問題卻查不到,萬一以後出事,責任歸屬會很難處理。

不過,薛瑞元說,可以先做個小範圍的試辦,探詢執行的可能性,衛福部持續與外界溝通,了解外國的立法例在國內是否可行。

審查會最後決議,以附帶決議要求衛福部研議如何建構「家庭暴力紀錄資訊揭露與知情權」機制,強化事前預防事宜,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提出書面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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