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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德聯合聲明:北市出現納粹旗 不該當言論自由

本文共847字

中央社 記者黃雅詩台北25日電

針對有台灣民眾日前再度持納粹旗幟在歐洲學校門口抗議,德國與以色列駐台代表今天發表聯合聲明,強調此舉非常令人厭惡且具冒犯性,絕不得以言論自由來合理化,籲台灣政府展現行動維護國際共同標準。

德國在台協會今天在臉書貼出「符號的重要:尊重與理解的懇求」聲明,該聲明為以色列在台經濟文化辦事處代表游瑪雅(Maya Yaron)、德國在台協會處長許佑格(Jörg Polster)共同署名發表。

聲明指出,外交部9月28日發布一則措辭嚴正的新聞稿,針對目前幾位台灣民眾使用納粹旗幟的行為深表遺憾並提出譴責,德國、以色列代表撰寫此份聲明,表達對外交部新聞稿的支持。

聲明表示,納粹旗是希特勒統治下的納粹德國符號,代表造成6千萬人死亡的二戰恐懼。鑒於這段歷史,使用納粹符號與納粹旗在德國是違法的,許多國家也一樣禁止使用納粹符號,在非教育目的下,於公開場合使用納粹符號,此行為視同刑事犯罪。

聲明表示,在台北市中心以大幅旗幟展示納粹符號,是件非常令人厭惡且具有冒犯性的舉動,這不僅令人聯想納粹暴行,這舉動亦危險地試圖將代表仇恨的符號正常化及日常化。

聲明強調,台灣是亞太地區代表民主與自由的燈塔,理所當然譴責不適當使用帶有仇恨及歧視的符號,當然言論自由是基本權利,但關鍵的是,言論自由與宣揚仇恨言論間的平衡是非常細微敏感的,絕對不得以言論自由來合理化仇恨的言論。

聲明指出,這些令人厭惡的符號每天都出現在國小校門前,孩童是社會最脆弱的一群,深受法律保障,保護他們不受仇恨符號影響應是各界共同目標。

聲明指出,所有國家與個人皆有責任,衡量用字遣詞與所作所為對他人的影響,特別是這些詞語及行為含有傷害冒犯意涵時,例如目前正在台北歐洲學校校門口所發生的納粹旗幟事件,以負責態度行使民主權利是所有人責無旁貸的義務。

聲明指出,台灣政府是人權及自由的堅定擁護者,自2016年起共同與以色列與德國舉辦國際大屠殺紀念日活動,相信台灣對此重要議題有同理心、理解及尊重,現正是台灣展現行動最恰當的時機,展現維護國際共同規範與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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