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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今(12)日通過「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決算」,將提送監察院。主計總處指出,該特別預算執行期間為2020年1月15日至2023年6月30日,歲入、歲出相抵,差短8,332億元,以舉借債務8,032億元及移用以前年度歲計賸餘300億元彌平。
主計總處指出,特別預算編列歲出預算數8,393億元,以舉借債務8,093億元及移用以前年度歲計賸餘300億元因應。執行結果,歲入決算數19億元,較預算數增加19億元,主要是衛生福利部依法對民眾入住集中檢疫所徵收之費用及繳回防疫物資代收款等收入。
歲出決算數8,351億元,較預算數8,393億元節餘42億元,主要是農業部(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衛生福利部及勞動部辦理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紓困振興等計畫經費節餘所致;歲入、歲出相抵,差短8,332億元,以舉借債務8,032億元及移用以前年度歲計賸餘300億元彌平。
對此,行政院長陳建仁表示,為防杜COVID-19入侵與傳播,並因應其對國內經濟社會之衝擊,政院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規定,於2020年編列特別預算;隨後國際疫情持續擴大、國內疫情升溫,另於2020及2021年間追加四次預算,歲出合計編列8,393億元。
陳建仁說,這三年多來在全體國人共體時艱、中央與地方政府共同努力合作下,走過疫情難關。各機關已完成各項防疫及紓困振興工作,並秉持撙節原則執行各項計畫,歲出決算節餘42億元。未來仍請各機關繼續推動各項疫後強化台灣整體經濟與社會韌性之工作,並持續努力守護國人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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