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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媒報導四家台灣廠商協助華為建晶片廠。經濟部長王美花昨(6)日表示,經濟部已啟動調查,並找四家廠商說明,若在大陸實際從事營業項目與當初投資核准項目不吻合,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最高可罰2,500萬元。
王美花指出,美國對華為制裁已持續二、三年,相關規定非常細膩,我國對美方做法皆有掌握相關訊息,並向台灣廠商有過非常多次說明,多數台廠也都能理解。
王美花表示,國際供應鏈分為華為、華為以外兩種不同供應鏈,台灣半導體產業許多設備和技術來自美國,美國也是台灣大客戶,經濟部會詳細掌握國際情勢,並就台廠如何因應與產業密切溝通。
至於台灣是否也會跟進晶片禁令?王美花表示,「其實已經討論一陣子」,國科會近期會公告台灣關鍵技術,提出較強的管制,國際有國際規範,而台灣怎麼管,則會站在台灣技術關鍵點與國家安全來考量。
依《國安法》規定,國家核心關鍵技術,指如流入外國、大陸地區、香港、澳門或境外敵對勢力,將重大損害國家安全、產業競爭力或經濟發展,且符合下列任一條件:第一,基於國際公約、國防需要或國家關鍵基礎設施安全防護考量,應進行管制。第二,可促使我國產生領導型技術或大幅提升重要產業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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