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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員爭組工會 政院:擬修公務人員協會法快且有效

本文共880字

中央社 記者賴于榛台北28日電

屏東工廠大火造成消防人員殉職,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等今天赴行政院陳情,要求組工會完整保障勞動三權,增加業者工安責任與罰則;行政院回應,為儘速提升消防權益,擬修公務人員協會法。

行政院發言人林子倫主持政院會後記者會時表示,消防員具有公務員身分,若要調整制度要就整體公務人員執勤型態進行討論,相關修法牽涉深且廣,曠日廢時,要最快實踐擴大強化消防員結社權及協商權的目標之下,初步共識認為修訂公務人員協會法將可以最快達成目的。

林子倫強調,考試院與行政院已有共識一個月內完成會銜程序,送交立法院審議,用最快有效的方式提升消防員權益。

消權會今天與工傷協會、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等團體到政院大門口陳情,數名消防員也穿著全套裝備到場,高喊「消防員的命、消防員決定」,訴求顧職安、要公安、組工會並且參與政院修法討論會議。

消權會會員代表黃升指出,政院日前表達將修改公務人員協會法,但這並未考量基層消防員團體意見,也未能完整保障「團結權」、「團體協商權」、「爭議權」等勞動三權,應該要回歸工會法,組真工會。

公安部分,秘書長陳彥凱說,政府應修正消防法,工廠管理權人若未依法提供救災協助造成消防員傷亡,應加重課以刑事責任,同時修正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對於未依規定製造、儲存的業者課以刑責;職安部分要求政院與考試院直接修正公務人員安全及衛生防護辦法,立竿見影。

記者會結束前夕現場一度爆發衝突,原來是負責接下陳情書的政院災防辦代表無法承諾消權會參與今天會議,並建議要走公文程序,讓現場消防員一度情緒激動、爆發推擠,高喊「沒有公文,訃聞可以嗎?」「還沒公祭就要忘記了嗎?」「不想再看到弟兄殉職了啊!」所幸經協調,由消權會代表進入政院參與討論會議。

職安部分,林子倫說,考量消防員執勤的危險性、急迫性,以及災害場址的不確定性,直接修訂消防法應該是目前最妥適的作法,未來將建立消防機關職業安全衛生機制,併同資訊權、退避權與調查權的精神,透過法律面、制度面、執行面建構專屬消防員的職業安全衛生制度。

他也要求內政部與消防署持續了解消防員與各團體心聲,盡全力保障第一線消防員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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