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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院:調升消防危險職務加給 中央地方共同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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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 記者賴于榛台北26日電

政院調升警消人員危險(警勤)職務加給15%,台中市長盧秀燕呼籲政策不應「地方買單」。政院說,並非地方買單,地方政府人員人事費為自治事項,今年中央將全額撥補,明年則回歸既有機制。

政院今年7月調升警消人員危險(警勤)職務加給15%。盧秀燕今天主持市政會議時指出,此政策今年7月到12月加給增加的預算由政院統籌發放,明年起改由縣市政府自行負擔,但各縣市財政壓力不一,呼籲中央開支票就應長期買單。

關於盧秀燕的提議,政院發言人林子倫透過媒體群組表示,根據地方制度法規定,地方政府編制人員人事費屬自治事項,相關預算應以自有財源優先編列,只是中央會基於協助立場,依照財政收支劃分法,以及中央對地方政府的補助辦法,按一致性標準納入一般性補助款基本財政支出設算,再視財政情況判斷是否予以補助。

林子倫指出,考量此次調升警消人員危險(警勤)職務加給政策的決定時間為今年年中,各地方政府預算編列恐不及支應,因此中央日前已請地方政府函報經費增加情形,全額撥補所需增加經費,明年起則依法回歸既有機制。

他表示,提升警消人員待遇應是中央與地方政府共同的期待,也需要中央與地方攜手合作才能真正落實,而明年起各直轄市基本財政收入皆大於支出,故無需再行補助,並無所謂「中央開支票、地方買單」的情形,期盼地方中央共同努力,持續加強對於警消第一線人員的照顧,作基層最有力的後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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