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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地檢署偵辦福商勝將進口蛋與國產蛋混合,涉嫌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昨天搜索該公司及高姓負責人住處,查扣相關進銷貨帳冊等物證,並通知高姓負責人、張姓廠長、員工及會計等5人到案。訊問後認為張姓廠長及張姓、呂姓員工犯罪嫌疑重大,諭知分別以10萬元、5萬元、6萬元具保,並持續追查流向。
新北地檢署表示,福商勝蛋品有限公司明知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食品販賣不得有假冒之情事,竟涉嫌將其透過中央畜產會自土耳其、巴西及美國等國輸入之蛋品,加工製成蛋液後,虛偽標示「原產地」為「臺灣」,將外國生產之雞蛋假冒為臺灣生產,出貨銷售予烘焙及團膳業者,影響國人健康及消費者權益。
新北檢打擊民生犯罪專組檢察官雷金書,昨天指揮法務部調查局新北市調查處至福商勝位於新莊的營業處所進行搜索,同時也搜索公司登記負責人高女住處,當場查扣相關進銷貨帳冊等物證,並通知高姓負責人、張姓廠長、生產部張姓主管、品管部呂姓主管、張姓會計等5人到案說明。
檢察官訊問完畢後,認被告張姓廠長、生產部張姓主管、品管部呂姓主管涉嫌共同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7款,並觸犯同法第49條第1項之食品假冒、刑法第255條商品虛偽標記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分別諭知廠長等人以10萬元、5萬元、6萬元具保,並將持續追查流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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