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盼增捐贈公益社團法人意願 聯合勸募籲免課遺產稅

本文共694字

中央社 記者曾以寧台北20日電

聯合勸募調查,約3成受訪民眾願捐出個人遺產,盼化實際祝福遺留人間,但約1/4民眾會因得知要課稅而改變心意不願捐贈;呼籲對公益社團法人捐贈,應比照財團法人免課遺產稅。

聯合勸募協會秘書長朱紫碧今天對媒體說明這項調查。調查共回收1000份樣本,年齡介於30到70歲間,性別比男女各半,其中54%已婚。

朱紫碧說,調查結果顯示,有26.4%民眾願意捐贈繼承遺產、30.9%願意捐贈個人遺產;其中未婚者捐贈意願較已婚或離婚者高,達約4成。至於收入分布,以年收100萬到250萬者意願較高,約4到5成,年收超過250萬後意願則反下降。

至於捐贈原因,朱紫碧指出,捐贈繼承遺產者有81.4%盼幫助弱勢族群,33%是受信仰或民間功德觀念影響;捐贈個人遺產者,有78%盼愛心化為實際祝福遺留人間,46%盼支持特定團體。捐贈對象偏好則有多數偏好捐給社福團體,支持醫藥衛生類者次之。

聯合勸募理事長鄭信真表示,調查顯示,原有意捐贈遺產者,有25%會因須課遺產稅,而改變意願不捐贈;至於原無意願捐贈者,則有34.4%表示,若免課稅會提高捐贈意願。

鄭信真指出,根據現行「遺產及贈與稅法」,僅財團法人得免課遺產稅,公益社團法人則遭排除在外;曾有長期支持公益的長者在身故後,願捐出市值新台幣1億多元的遺產,卻因聯合勸募為社團法人,須繳納遺產稅金估約有1366萬元;此外有不少民眾諮詢捐贈繼承遺產後,聽到要繳稅,就不了了之的情況。

鄭信真說,現今社會工作與公民社會情況,已與遺產及贈與稅法立法當時背景不同,公益社團法人與財團法人對社會有同等貢獻,呼籲相關單位適時修法,以實現遺贈人的慈善意願,讓真正需要的人獲得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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