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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台北市區監理所長涉賄 監院糾正公路總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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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 記者賴于榛台北16日電

監察院日前彈劾涉嫌收受賄賂的台北市區監理所前所長袁國治,查案監委今天表示,台北市區監理所多名人員違反廉政倫理規範,機關內控機制失靈,上級機關考核監督不周,已糾正公路總局及台北市區監理所。

袁國治被控涉嫌收受賄賂等,檢方依貪污治罪條例等罪起訴,台北地方法院今年3月判處有期徒刑12年,全案可上訴。監察院認定袁國治違反利益衝突迴避,多次收受與其有職務上利害關係者餽贈,並有行政程序外的不當接觸,罔顧法紀,敗壞官箴,8月通過彈劾。

查案監委蔡崇義與田秋堇今天透過新聞稿指出,北市所貪腐嚴重,袁國治身為機關首長卻涉貪,上行下效,重創機關廉潔形象;公路總局身為上級機關,對於重要人事遴選,未能善盡品操考核,事發前缺乏有效內控機制、或未落實,肇生弊端,核有考核監督不周之責,2機關均有重大違失,應予糾正,促其確實檢討改善。

監委表示,交通及採購委員會12日已通過監委調查報告,糾正公路局及北市所,並請法務部督促權責政風單位就袁國治違反利益衝突迴避及隱匿財產為不實申報的行為,注意時效,依法裁罰。

監委進一步指出,雖然公路總局事後與政風單位提出多項防貪的檢討策進作為,仍宜加強廉政倫理宣導,檢討如何落實職期輪調或職務輪調,並持續精進防貪防弊機制,以端正風紀,杜絕行賄誘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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