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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列台非法漁業舊案已結 強迫勞動新案近期諮商

本文共870字

中央社 記者楊淑閔台北8日電

繼2021年美國將台灣列非法漁業,今年8月底再次上榜其報告。漁業署今天表示,美國肯定台灣改善上次報告的問題並結案,也了解這次有關強迫勞動議題已著手改善,近期展開諮商。

2021年8月12日美國國家海洋暨大氣總署(NOAA)發布「國際漁業管理改善報告」,台灣首度被列入非法漁業(IUU)、混獲(Bycatch)名單。8月31日發布2023年度提交國會的「國際漁業管理改善雙年度報告」,另外指認2項新議題,包含採納非政府組織訪談資料指台灣漁船涉違反鯊魚全魚利用規定、捕撈鮪魚涉強迫勞動。

農業部漁業署指出,針對2023年的報告所指新議題,美方近期將與台灣展開諮商,台灣須提交與IUU案件調查及處置有關內容的書面證據;另外,美方也了解台灣已針對漁工人權議題採取改善行動,盼持續強化現有措施及漁工人權保障,以減少台灣遠洋漁船強迫勞動情形。

另外,漁業署重申,在美國發布2021年度報告後,漁業署即展開涉案漁船的個案調查,並數度與美方進行雙邊諮商,提供充分書面資料,具體說明強化打擊IUU漁捕的漁業管理改善行動,以及調查涉嫌違規漁船的進度、成果及違規處置情形,並參考美國規範修改我鮪釣漁船赴大西洋作業相關法規,以減少混獲海龜。

漁業署說,美國肯定上述改善作為,上次報告所指認事項,均獲正面認定並結案。

關於2023年報告所提2項新議題,漁業署補充,第1項是包括台灣在內7國另有其他漁船涉及IUU漁捕活動,2023年的報告引用非政府組織對曾在台灣漁船工作的船員進行訪談的資料,指稱9艘台灣漁船於2020及2021年,在中西太平洋漁業委員會(WCPFC)公約水域涉嫌違反鯊魚應全魚利用、禁止割鰭棄身的規定,未於WCPFC架構下處理。

第2項是依據新修正的公海禁用流網保護法(TheU.S. High Seas Drifting Fishing Moratorium ProtectionAct)規定,以強迫勞動方式從事漁業也被視為IUU行為,而台灣遠洋漁業漁獲已遭美國勞工部列入2022年童工與強迫勞動製品清單,部分漁船以鮪魚為目標魚種,且有出口至美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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