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豐原高中生輕生案校方認定非霸凌 家長失望將申覆

本文共498字

中央社 記者趙麗妍台中29日電

台中市豐原高中1名高中生疑遭師長霸凌輕生,日前學校重啟調查,霸凌因應小組認定霸凌案不成立,屬於不當管教。高中生父親對此表示非常失望,將提出申覆。

豐原高中有1名高中生疑遭師長霸凌,今年2月輕生,台中市教育局3月24日將此案相關7名人員全數調職,學務主任停聘3個月,校方6月26日函報霸凌調查報告給教育局,教育局以調查未詳盡,7月4日退件。

校方重啟調查,7月26日召開會議,前學務主任在6月底停聘期滿後復職,教評會決議再停聘1個月。前學務主任停聘將在8月31日期滿,校方調查結果近日出爐。校方表示,經校方外聘專家等組成霸凌因應小組重啟調查後,仍認定前學務主任為管教失當,霸凌案不成立。

人本教育基金會中部辦公室主任曾芳苑表示,日前接獲調查報告,學生家長對於調查結果感到非常失望,這段期間,家長不斷要求校方給出報告、追真相,相信霸凌因應小組的調查,未料結果卻是如此。

曾芳苑指出,根本沒有所謂的「重啟調查」,同樣的委員、同樣的調查審查資料,做出同樣的結果,其中有多項不合理之處,包含在校事會議中,許多學生的說法並未被採納,以及不當管教認定情節「嚴重」,最後變成不當管教情節「輕中」,家長將提出申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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