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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保處抽查加水站驗出綠膿桿菌 食藥署限期改正

本文共682字

中央社 記者吳欣紜台北4日電

行政院消保處近日抽查6縣市36家加水站,結果有2家驗出綠膿桿菌,但有張貼「應煮沸勿生飲」。消保處今天表示,食藥署已決議認為仍有衛生安全疑慮,將比照食安法限期改正。

消保處發布新聞稿指出,為保護民眾飲用加水站的供水品質安全,消保處今年4、5月間與食藥署合作,於6個縣市的加水站合計採樣36件樣品,送請台灣檢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大腸桿菌群」、「糞便性鏈球菌」及「綠膿桿菌」檢測;另外,由地方政府衛生局依各地方政府「加水站衛生管理自治條例」進行衛生管理查核。

根據檢驗結果,在屏東縣有2家加水站驗出綠膿桿菌,但由於採樣的加水站皆依規定張貼「應煮沸勿生飲」,因此不適用食品中微生物衛生標準;另外,也有2家未張貼檢驗結果報告書或過期、1家加水站許可證過期、1家未張貼設備維護管理紀錄等。

不過,消保處表示,由於飲用水是最基本的民生必需品,任何可能的衛生安全問題皆不容忽視,尤其這次檢測發現有2家加水站驗出有綠膿桿菌陽性反應,雖然煮沸後可去除病菌,但為避免民眾誤用被污染水的風險,後續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會議決議請食藥署督導地方政府加水站「應煮沸勿生飲」的標示,以及研議修改加水站衛生管理法規,加強管理及稽查機制,避免消費者誤用被污染的水致健康受損。

消保處表示,食藥署日前已通知地方政府衛生局,若已標示「應煮沸勿生飲」的加水站,供應的水品如檢出病原菌,包含綠膿桿菌、大腸桿菌群等,就代表該水站水源、環境或設備有衛生安全疑慮,得從嚴對業者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4條命其限期改正,並釐清水質污染原因。

消保處並提醒消費者,飲用加水站的水品應比照自來水須煮沸,以確保飲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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