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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權交易所遭質疑無法接軌國際 環保署出聲了

環保署強調,我國是全球少數將2050淨零排放目標入法的國家,而碳權交易所,是在氣候法規範下委託金融監督管委會指定而設置。示意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環保署強調,我國是全球少數將2050淨零排放目標入法的國家,而碳權交易所,是在氣候法規範下委託金融監督管委會指定而設置。示意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本文共968字

聯合報 記者胡瑞玲/台北即時報導

我國碳稅交易所將於8月7日成立,但有民眾投書,質疑台灣若不能與歐盟、美國甚至中國大陸檢核減排量接軌,業者恐無在台灣交易的誘因;環保署今表示,該說法對政府推動減碳歷程顯然不清楚,也對各國實施不同碳定價制度內涵未能充分掌握,我國是全球少數將淨零排放目標入法的國家,而碳權交易所是在氣候法規範下設置。

環保署氣候署籌備處副主任黃偉鳴表示,該文章所提中國大陸檢核排量(CCER)原是在該國國內所實施溫室氣體自願減量制度,根本不存在國際接軌情形,且該制度2017年起已暫緩實施,今年還在討論是否重啟,我國氣候變遷因應法今年2月15日上路,「是全球少數將2050淨零排放目標入法的國家」。

黃偉鳴說,在修法過程中,為加速減碳作為,各界達成優先實施碳費,並搭配自願減量交易機制的共識,「即將成立的碳權交易所,是在氣候法規範下委託金融監督管委會指定而設置」。

黃偉鳴表示,碳權交易所將以推動自願減量交易制度為主,協助國內產業面對國際產業供應鏈要求及未來因應國內減碳規範,以抵減碳費為例,鼓勵事業或各級政府自行或聯合共同提出自願減量專案申請取得減量額度,取得後,可在交易平台上公開透明的移轉、交易或拍賣予有碳費抵減或增量抵換需求者。

黃偉鳴說,這種多元減量誘因機制可激發各界投入減碳行列,再依照減量技術發展情形穩步調整對策,政府目前已按部就班,逐一展開碳費徵收與碳交易相關工作。

另外,我國規畫徵收碳費,未來面對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將獲得碳價扣抵,目前環保署已進行碳費徵收法制作業,過程中將與經濟部、歐盟保持密切聯繫,持續關注政策發展,以利產品輸出,降低產業衝擊。

黃偉鳴指出,CBAM法案已在今年5月17日生效,將在今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進入過渡期,2026年1月起全面實施。依其法案第3條及第9條規定,產品已於原生產國有效支付碳價,其形式包含稅、稅捐、費、溫室氣體總量管制及排放交易,將相應調整進口時須繳交的CBAM憑證,而我國將實施的碳費,屬於CBAM定義的有效碳價形式之一。

環保署表示,為使民眾或企業能獲得正確減碳資訊,已設有「氣候公民對話平台」( https://www.climatetalks.tw/ )提供中、英文資訊,並成立減碳專線(02)2322-2050及電子信箱 netzero@epa.gov.tw ,由專人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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