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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幼園幼托違法餵藥 桃園祭出60萬元最重罰、廢止設立

本文共697字

聯合報 記者鄭國樑/桃園即時報導

桃園市政府新聞處今天下午表示,新北市發生幼兒園疑似不當餵藥案件,教育局昨天已派員到該連鎖體系在桃園的幼兒園稽查,初步並未發現違法餵藥的情形,下周起將由教育局、衛生局聯合稽查其他分園,確保幼兒健康權益,絕不允許不當餵藥幼兒事件。

教育局表示,後續將會行文給各幼兒園,並加強稽查,嚴禁餵任何非家長提供給孩子的藥物,同時請園方務必嚴格遵守餵藥規定。如接獲相關陳情或發現類似情事,一定會在當日第一時間立即派員入園調查,並保存所有證據,如經查屬實就提報認定委員會,對行為人一定加重裁處最高60萬元,及終身不得於幼兒園服務,對幼兒園加重裁罰,並得勒令幼兒園廢止其設立許可。

教育局說明,桃園市已建立幼兒園托藥制度,如家長有請老師協助幼兒用藥需求,則會填寫托藥單並記錄於聯絡簿上,老師會依家長需求協助幼兒用藥。教育局將持續加強宣導幼兒園務必落實托藥制度,保障幼兒權益,共同維護幼兒身心健康。

雖然目前還沒有接到家長相關投訴,不過教育局昨日已先稽查該連鎖體系在桃園經營的幼兒園,初步並沒有發現違法餵藥的情形,市府過去一直都有嚴格要求各幼兒園遵守協助家長幫孩子餵藥之規定,包括家長必須在聯絡簿上說明和簽托藥單,教保員也要有用藥紀錄;事實上家長也會當面或電話跟園方確認。

在托嬰中心部分,社會局表示,目前桃園公私立案托嬰中心共有160家,為防範不當照顧事件發生,除不定期稽查加強查核托育情形外,每季也辦理托育人員教育訓練,以強化落實照顧作息及流程。

市府社會局也提醒各托嬰中心應秉持專業照顧幼兒,共同守護其健康成長,若經查證不當照顧事件屬實,市府將依兒權法第97條規定,最重可處罰鍰60萬元,務必嚴懲絕不寬貸,以保障兒童權益

桃園市教育局要求幼兒園務必遵守托藥單規定,圖為托藥單標準格式。記者鄭國樑/翻攝
桃園市教育局要求幼兒園務必遵守托藥單規定,圖為托藥單標準格式。記者鄭國樑/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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