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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碳交易「漂綠」 環署畫紅線

提要

大戶須揭露排放量 碳權審核遵循國際準則 明確規範程序、對象

我國碳費、碳交易明年上路,歐盟2026年也將收取碳稅。(本報系資料庫)
我國碳費、碳交易明年上路,歐盟2026年也將收取碳稅。(本報系資料庫)

本文共753字

經濟日報 記者翁至威/台北報導

我國碳費、碳交易明年上路,歐盟2026年也將收取碳稅。為避免碳交易「漂綠」,環保署昨(24)日提出三大因應方式。首先對排碳大戶要求揭露排碳量,企業建立碳盤查能力,第二是未來碳權審核將遵循國際標準,有嚴格準則,第三是將成立的碳權交易所,將明確規範交易程序、對象及限制。

《氣候變遷因應法》今年2月15日正式上路,將實施碳費,促使企業加速減碳;同時鼓勵企業自願減量,申請取得碳權,取得後可移轉、交易或拍賣;證交所也正在籌設碳交所。

碳交易成為產業近期熱門關鍵字,碳權概念股吸引投資人目光,但學界也擔憂,國際上關注碳交易衍生的漂綠疑慮,恐成為減碳絆腳石,無論對國家實質減碳或企業綠色轉型皆構成風險。

環保署昨日表示,根據世界經濟論壇(WEF)分類,有兩種樣態被視為漂綠。其一是選擇性資訊揭露,企業「報喜不報憂」,只揭露對環境正面訊息,忽略對環境負面訊息;其二是僅做表面功夫,高喊碳中和卻忽略解決實質問題。為避免企業漂綠,延遲淨零轉型,環保署表示,參照WEF提醒納入相關子法,目前共有三招因應。

首先,環保署公告納管應盤查登錄溫室氣體排放量排放源,也就是俗稱「排碳大戶」,企業必須計算排放量,在盤查報告書具體明確揭露生產活動可能產生的各種排碳,盤查報告書要經過第三方查驗機構查證,公開在「事業溫室氣體排放量資訊平台」,充分揭露資訊。

其次,環保署對於碳權將會嚴格審核,並遵循國際原則,避免碳權抵換影響實質減碳成效。

第三針對將成立的碳交所,環保署會訂定子法明確規範交易程序、對象及相關限制,對於可交易的碳權,也會依照上述原則審慎評估選擇後,納入規範及推動。

環保署官員表示,碳交所成立初期主要先協助有減碳需求的企業購買境外碳權,未來台灣的碳交易,將會是限制對象的市場,不是任何人都能夠參與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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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境外抵換 嚴格把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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