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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議價將展開第三輪對話 立法也納入推動策略選項

本文共826字

經濟日報 記者余弦妙/即時報導

有關媒體議價最新進度,數位部今(22)日指出,將積極扮演溝通平台之角色,協助雙方平等,交流對話,預計也將展開第三輪對話,且行政院指示公平會與數位部就相關法律制度研究列為工作項目,並將立法納入推動策略選項之一。

數位部今日前往立法院進行業務報告及質詢,其中針對媒體議價相關進度,根據數位部的報告中指出,已與文化部、通傳會共同合作,並邀請公平會列席召開兩輪六場對話,分別於去年12月召開四場大型數位平台與新聞產業平等對話會議,協助媒合雙方進行交流對話,並依第一輪會議結論,持續與數位平台方溝通。

3月底也再度召開第二輪對話,其中Google也在對話中說明決定提供新台幣3億元新聞共榮基金供台灣新聞媒體產業申請製作優質新聞內容。通傳會與文化部針對大型數位平台對本國新聞媒體等內容產業的影響、在我國營運的實際狀況等,辦理調查研究,同時持續協助本國新聞媒體等內容產業與大型數位平台進行對話、溝通與交流,以利形成共識。通傳會與文化部已分別就其所職掌之新聞產業進行量化與質化之研究,以瞭解大型數位平台對本國新聞產業及民主制度的影響。

另外,公平會就大型數位平台業者在我國數位廣告市場競爭狀況進行評估,全面了解數位平台產業現況。數位部已將大型數位平台與新聞產業之溝通列為優先工作,所涉議題亦包括如何協助新聞產業數位轉型,確保持續提供高品質新聞能力。

數位部說,因應數位工具與時俱進與產業環境持續變化趨勢,為建立階段性共識,今年5月1日協調小組第六次會議已請文化部及通傳會盤點可運用的政策工具,並與本部持續共同協助國內媒體產業與大型數位平台溝通,各國對這類議題的處理機制各有不同,歐盟、澳洲先後修訂著作權指令或制訂新聞媒體議價法,目前立法院已有委員提出有關媒體議價法律草案,由國際立法例可見仍多由媒體主管機關為主政(立法、執法)機關。

行政院指示公平會與數位部就相關法律制度研究列為工作項目,並將立法納入推動策略選項之一。有關立法議題未來將再與各界多溝通,多跟產業界討論取得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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