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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醫院院長吳明賢:再生醫療法四大議題應先達成共識

本文共851字

經濟日報 記者謝柏宏/即時報導

「再生醫療」雙法正在立法院審議,台大醫院長吳明賢今(4)日表示,民間最擔心的是誰來負責把關工作,這是非常重要的事。他也呼籲應在把關責任、療效與費用的決定權、細胞產品品質管控、及利益衝突等四大問題,讓正反雙方儘力達成共識,讓第一線醫療關心的議題確實清楚釐清。

國家生技研究園區今、明兩天舉辦第三屆「招商暨人才與技術媒合會(Demo Day)」,吳明賢受邀出席會場時,被問到對「再生醫療雙法」爭議時強調,他認為支持與反對雙方都有道理,但是任何醫療都要回到起點,以病人為中心。

精準醫療產業協會創會理事長李鍾熙也表示,「再生醫療」的法規一定要開放,不論是對病人福祉或其他方面都要跟得上國際腳步,法規一定要開放,但是把關更要嚴格,目前許多專家對把關有疑慮,把關屬於執行面的問題,不論是細胞或核酸藥物的製造品質一定要做好,醫師才有空間去使用。

吳明賢表示,過去醫療尤其是末期病患接受恩慈療法時,並不需要自己出錢,但是現在接受細胞治療,病患需要自己負擔費用,病人也可以透過臨床試驗接受細胞治療,不論病患接受恩慈療法或是參與臨床試驗,都需經過嚴格把關,但是這次「再生醫療法」草案,大家比較擔心的是「看不到誰來做把關工作」。

其次,吳明賢也表示,目前的再生醫療或細胞治療,聽起來成功機率很高,但是實際上多數卻像「瞎子摸象」,不知道究竟使用後會不會成功?在此前提下讓病人花這麼多費用,這也涉及到誰來決定的問題。

吳明賢並指出,目前的細胞治療產品究竟是「藥品」還是「醫療技術」?這也是大家所關心的問題。藥品的製作需要經過GMP認證,但細胞產品的產生要如何控管,是另一個問題。

最後是利益衝突問題,吳明賢表示,如果是由醫院發起成立生技公司所衍生的利益衝突議題值得關注。

吳明賢強調,「再生醫療」雙法的立法初衷,是為了提供病人最大的希望,初發點立益良善,但是「徒善不足以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目前應該就支持與反對雙方的衝突點達成最大共識,做好把關工作,回到醫療本質,如果病人利益受到傷害,誰來負責,這是第一線醫療關心的議題,應該清楚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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