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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團體收入未達1億 免辦申報

本文共356字

經濟日報 記者許如鎧/台北報導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行業公會、產業工會等機關團體,若無任何營業或作業組織收入,僅有會費、捐贈、基金存款利息等,且收入及財產總額均未達1億元,可依規定免辦所得稅結算申報。

《所得稅法》所稱的機關團體,是指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例如各行業公會組織、營利事業產業工會、各工會團體、或身心障礙福利團體等,都屬於機關團體。

依規定若符合前述條件,在5月報稅季時,可免辦理結算申報。

另外,無銷售貨物或勞務收入且無附屬作業組織,並依法登記立案的寺廟、宗教社會團體及宗教財團法人,同樣免辦理結算申報。

中區國稅局提醒,機關或團體若不符免申報規定,應在今年5月1日至31日辦理結算申報,可透過網路申報並上傳附件;若機關或團體去年收入總額或財產總額達1億元以上,也應依規定,委託經財政部核准為稅務代理人的會計師查核簽證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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