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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土署:租金補貼免設籍 受災租客也適用

本文共475字

聯合報 記者賴昭穎/台北即時報導

花蓮3日發生強震,倒塌的房屋中有未設立戶籍的租客,因不具有房屋所有權人身分,擔心後續補助可能拿不到。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官員今天表示,現正受理中的「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並無設籍限制,有需要的受災居民請多加利用,也可洽花蓮租賃公會尋求租屋協助。

國土署指出,「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是111年度開始推動的政策,目的是照顧一定所得且無自有房屋的租屋族,因此,租金補貼係採按月撥款,與按人數一次性補助之急難賑助不同。租金補貼政策在震災發生前,就已無設籍的限制,112年度起更推動隨到隨辦,且補貼係溯自申請日開始。

此外,官員說,中央也協請當地租賃及仲介公會提供租屋協助,截至113年4月6日止,提供北市等14個縣市共計1037間可供出租房屋物件供受災戶選擇,其中花蓮縣提供69間房屋,已成功媒合受災戶10戶承租房屋,不管是房屋所權人及原有租客,均提供協助。

官員指出,申請租金補貼除書面申請外,可透過線上申請網站(https://has.cpami.gov.tw/house300e/)提出申請,也可就近洽花蓮租賃公會0938578988提供租屋諮詢。

內政部國土署官員今天表示,「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並無設籍限制,有需要的受...
內政部國土署官員今天表示,「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並無設籍限制,有需要的受災居民請多加利用。本報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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