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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統一發票兌獎」App,開獎後App會自動對獎,不過,中區國稅局表示,民眾將紙本電子發票證明聯掃描或手動輸入「發票存摺」,並非將電子發票證明聯變成雲端發票,仍應妥善留存紙本電子發票證明聯,以免喪失領獎權益。
近日有民眾將手邊的「電子發票證明聯」掃描輸入兌獎App「發票存摺」後,隨之將紙本電子發票證明聯丟棄,待接獲通知中獎1,000元,卻因無法提供發票「正本」,而無法兌領獎金。
稅局說明,電子發票係指利用網際網路或其他電子方式,開立、傳輸或接收的統一發票,包含了消費時印出紙本的「電子發票證明聯」及不印出紙本的「雲端發票」。
因此,電子發票若已列印出,應妥善留存證明聯正本方可據以領獎;若該張證明聯遺失或毀損,不論是原開立該張雲端發票之營業人,或供列印該張電子發票證明聯之便利商店,皆無法補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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