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 App
  • 會員中心
  • 訂閱管理
  • 常見問題
  • 登出

若房租改為特扣額、調高至30萬 財部估稅損百億

本文共565字

中央社 記者張璦台北27日電

朝野立委爭取將房屋租金支出從列舉扣除額,改為特別扣除額,立院今天初審通過,但扣除額度提高多少尚待協商。財政部試算,若額度調高至一年18萬元或30萬元、並設排富條款,受惠戶數約46萬戶,稅損將達新台幣百億元。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今天繼續審查所得稅法第17條條文修正草案,針對租金支出改列特別扣除額並要設定排富條款,財政部與朝野立委方向上有初步共識,但針對扣除額度,財政部雖同意由目前的12萬元,加碼至18萬元,但有立委堅持提高至30萬元,最後全案保留送立法院會協商。

財政部以外界初估租屋族102萬戶,及稅務資料無屋族226萬戶,推估租金支出改列特別扣除額,相關受益戶數及稅收損失。

據財政部試算,若將扣除限額調高至18萬元,並設排富規定,受惠戶數估計約46萬戶至102萬戶,稅損32億元至71億元。若扣除限額拉高到30萬元,並設排富條款,受惠戶數估47萬戶至104萬戶,稅損46億元至102億元。

民眾申報綜所稅時,應納稅額為「綜合所得淨額 X適用稅率-累進差額」,其中,綜合所得淨額計算方式為「所得總額-免稅額-標準或列舉扣除額-特別扣除額-基本生活費差額」,也就是說,標準、列舉扣除額只能擇一適用。

現在租金支出屬列舉扣除額,報稅時若選擇標準扣除額者,就無法適用,未來若改列特別扣除額,可望「看得到也吃得到」,進一步嘉惠租屋族。

※ 歡迎用「轉貼」或「分享」的方式轉傳文章連結;未經授權,請勿複製轉貼文章內容

延伸閱讀

上一篇
網路報稅抽獎 財部:總獎金465萬元、最高20萬現金
下一篇
進銷貨都漏發票 分開罰

相關

熱門

看更多

看更多

留言

完成

成功收藏,前往會員中心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