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儲值金進貨 出售要開發票

本文共383字

經濟日報 記者顏瑋辰/台北報導

周年慶檔期來臨,不只民眾搶便宜,有些商家也會跟進賺回饋、降低進貨成本。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提醒,業者若購買儲值金抵貨款,後續貨品銷售時別忘開立統一發票。

北區國稅局指出,周年慶常出現滿額促銷、銀行推刷卡滿額優惠等,中小型零售商家會藉大型業者推出促銷時,刷卡購入儲值金,以享有雙重回饋,待想採購的商品特價時,再用儲值金抵消費金額,可降低進貨成本,隨後再出售,賺取差價。

國稅局提醒,零售賣家購進儲值金,若是為未來進貨再零售,再出售商品時,仍要記得依營業稅法規定,開立統一發票並報繳營業稅。國稅局表示,這類樣態將持續列為稽查重點,呼籲營業人切莫僥倖。

國稅局舉例,甲實體店面零售日用品,2021年趁乙電商周年慶時,買進1,800萬元儲值金存入帳戶;之後在乙電商進貨,並以儲值金及滿額回饋金抵付,後續出售這些商品時卻漏開發票2,000萬元,遭國稅局補稅100萬元,並處50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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