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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第4季為網拍旺季,中區國稅局表示,不少電商業者搭配萬聖節、雙11及耶誕節推出許多特惠活動,為提升網路交易資訊透明度及完備稅籍資料,財政部已修正發布稅籍登記規則,只要在網路販售商品,包括網路平臺專營或兼營,或透過臉書Facebook、LINE群組銷售貨物或團購,達到營業稅起徵點,賣家須揭露稅籍登記。
自今年起,網路銷售營業人稅籍應登記項目新增網域名稱、網路位址及會員帳號,且要揭露營業人名稱及統編,此即為網路版「市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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