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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首創!中市稅務局主動為符合資格換屋者退還增值稅

本文共703字

經濟日報 記者宋健生/台中即時報導

土地稅法規定,先賣後買或是先買後賣自用住宅,都可以退還土地增值稅,但許多民眾都不知道得要自己申請退稅,而讓權利睡著了。為了守護民眾權益,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全國首創,主動從資料庫中挑檔,找出可以適用的換屋民眾,寄發節稅通知書協助退稅。

地方稅務局表示,最近就有一位年近80的老先生收到地稅局通知書,擔心遇到詐騙,急忙跑到稅務局詢問是否真的可以退稅。

老先生為了讓生病的妻子方便就醫,賣掉山上的房子,買了一間靠近市區的房子,沒想到會收到稅務局寄來可以申請退稅的通知,了解詳情以後,老先生驚喜不已。

地方稅務局長沈政安說明,民眾出售自用住宅後2年內再購入自用住宅,或是先購入自用住宅後2年內再出售自用住宅,而且買入土地地價超過出售土地地價,就可以申請退還出售土地時已繳納的土地增值稅。

地方稅務局全國首創主動撰寫程式,從資料庫中找出符合退稅資格但未提出申請的民眾,寄發節稅通知書協助他們退稅。

去年試辦先賣後買案件,寄出近百件的節稅通知書協助民眾退稅,成效良好,因此今年擴大篩選範圍,加入先買後賣案件,共找出600多件,估計可幫民眾節省稅金達4,000餘萬元。

沈政安表示,收到土地增值稅自用住宅用地重購退稅節稅通知書的民眾,除了可以到稅務局臨櫃辦理外,也可以郵寄申請,更鼓勵掃描通知書上的QR-Code行動條碼,連結線上回復平台進行線上申請。

申請時,只需要核對通知書上的土地及建物資料,填寫基本資料及退稅帳號,並將相關文件上傳或寄回稅務局即可完成,非常簡單便利。

民眾對於重購土地退還土地增值稅,如果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04-22585000按1接全智慧客服中心洽詢,將有專人提供服務。

台中市地方稅務局主動為符合資格的換屋民眾退還增值稅。台中市地方稅務局提供
台中市地方稅務局主動為符合資格的換屋民眾退還增值稅。台中市地方稅務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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