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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家當民宿 客房數牽動稅率

本文共363字

經濟日報 記者陳姿穎/台北報導

高雄市稅捐處表示,解封後國內旅遊風氣盛行,旅館、飯店供不應求,有民眾詢問如果將住家改作民宿使用,對房屋稅和地價稅有何影響?稅捐處表示,若民宿客房數量、規模及員工人數符合標準者,可適用較低的房屋稅率1.5%課徵房屋稅。

高雄市稅捐處表示,照財政部函釋,依民宿管理辦法申請登記供民宿使用者,符合客房數五間以下,客房總面積150平方公尺以下,且未僱用員工,自行經營,將民宿視為家庭副業,可以免辦營業登記,房屋按「非自住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土地則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稅捐處說明,如果房屋未符合要件,甚至是經營短期住宿的日租套房,土地一樣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但房屋會改以「營業用稅率」課徵房屋稅。

自住宅如果改作民宿使用,記得在房屋變更使用日起30日內,向房屋所在地方稅捐稽徵機關申報使用情形變更,才能適用正確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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