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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稅5/1開徵 限期繳納

本文共333字

經濟日報 記者陳姿穎/台北報導

今年度房屋稅即將在5月1日開徵,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今年房屋稅繳款書已在4月21日委託郵局陸續寄出,繳納期間5月31日止,請納稅義務人依限期繳稅,以免逾期加徵滯納金。

地方稅務局說明,往年有許多民眾因住居所地址變更未即時向該局申報,而遲遲無法收到稅單,致延誤繳納,因此特別呼籲納稅義務人,住居所地址有變更時,請即時向該局所屬分局提出申請變更地址,以保障自己的權益。

官員表示,房屋稅繳納有多元管道,包括金融機構繳款,民眾可持繳納款書到收款的金融機構以現金或票據繳納,但須注意郵局不代收;稅額在3萬元以下的民眾,也可到統一、全家、萊爾富、OK等便利商店繳納。

此外,也可以透過自動櫃員機(ATM)、信用卡、晶片金融卡、活期(儲蓄)存款帳戶及電子支付帳戶等方式進行繳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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