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囤房稅發威!七縣市大戶房屋稅平均多繳近5千元

財政部今(26)日舉行房屋稅開徵記者會,左起賦稅署稽徵行政組組長賴基福、高雄市稅捐稽徵處長蔡麗惠、賦稅署財產稅組組長陳縵璜。記者翁至威/攝影
財政部今(26)日舉行房屋稅開徵記者會,左起賦稅署稽徵行政組組長賴基福、高雄市稅捐稽徵處長蔡麗惠、賦稅署財產稅組組長陳縵璜。記者翁至威/攝影

本文共786字

經濟日報 記者翁至威/台北即時報導

今年期房屋稅於5月開徵,經統計全國房屋稅開徵件數總計929.18萬件,稅額869.97億元,較去年期開徵件數916.18萬件及稅額834.54億元,分別增加13萬件(成長1.42%)及35.43億元(成長4.25%)。

值得留意的是,去年7月1日起,桃園市、台中市、台南市、高雄市、新竹縣、屏東縣、新竹市等七縣市開徵囤房稅,合計受影響約25.27萬戶,稅額增加12.59億元。換言之,七縣市平均每位囤房大戶今年房屋稅增加約4,982元,每戶多負擔近5,000元。

以各縣市來看,桃園市囤房大戶平均負擔稅額增加8,713元最多,屏東縣囤房大戶平均增加1,555元最少。其餘五縣市則增加約4,000至5,000元之間。

財政部表示,六都房屋稅開徵稅額占全國總開徵稅額比率近八成,與去年期比較,件數及稅額增加最多為台中市,件數增加2.71萬件(成長比率2.36%);稅額增加約8.7億元(成長比率8.88%)。

財政部表示,依房屋稅條例第5條規定,非自住之住家用房屋稅率為1.5%至3.6%,各地方政府得視所有權人持有房屋戶數訂定差別稅率;另供營業、私人醫院、診所或自由職業事務所用房屋稅率為3%至5%;供人民團體等非營業使用房屋稅率為1.5%至2.5%;房屋供自住或公益出租使用,則按1.2%課徵。

財政部進一步說明,今年期房屋稅課稅所屬期間為去年7月1日至今年6月30日。

經統計全國自住用房屋件數715萬件、稅額約327.63億元,占全國開徵件數及稅額比率分別為76.95%、37.66%;非自住住家用房屋件數73.4萬件、稅額為84.54億元,占全國開徵件數及稅額比率分別為7.9%、9.72%;公益出租使用、人民團體等非住家非營業用、營業用及私人醫院、診所、自由職業事務所房屋件數合計140.78萬件、稅額457.8億元,占全國開徵戶數及稅額比率分別為15.15%、5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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