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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人陸籍子女能領6000元? 財部:10月底前設籍就可領

本文共262字

聯合報 記者黃煜穎/台北即時報導

普發現金六千政策上路後,有立委指出國人的陸籍子女可能被排除在外,財政部今表示,若國人的陸籍子女在發的期間內在台設籍就可領取。

財政部和相關部會上周研議國人的陸籍子女是否可領取6000元?財政部今表示,普發現金領取資格主要參考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振興五倍券發放辦法規定及相關部會意見訂定,依普發現金辦法第3條第1項第1款規定,領取資格為於國內現有戶籍國民。

因此,國人的陸籍子女,若於普發現金發放期間內、10月底前在台設籍,即符合普發現金領取資格。

另外,旅居國外的國人出境2年以上戶籍被遷出,返國後也須恢復戶籍也能領取普發現金。

財政部今表示,若國人的陸籍子女在發的期間內在台設籍就可領取。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財政部今表示,若國人的陸籍子女在發的期間內在台設籍就可領取。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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