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 App
  • 會員中心
  • 訂閱管理
  • 常見問題
  • 登出

報稅季來臨!勞保局:自提勞退金應從薪資所得總額扣除

本文共525字

聯合報 記者葉冠妤/台北即時報導

報稅季節即將來臨,勞保局今提醒,為方便民眾報稅,勞保局已提供112年度勞(就、職)保、農(職)保及國保被保險人繳(計)費資料給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若被保險人選擇網路申報,系統將自動顯示112年度可扣抵保險費總金額,無須另行檢附繳費資料;此外,自願提繳勞工退休金者,也應留意自提金額是否已從薪資所得總額扣除。

勞保局保費組組長吳品霏指出,被保險人在報稅期間如仍需112年度勞(就、職)保、農(職)保、國保個人繳費證明,除可向投保單位申請外,也可利用勞保局e化服務系統「個人網路申報及查詢作業」線上查詢列印,或攜帶身分證及印章至勞保局各地辦事處臨櫃申請。

吳品霏說,國保被保險人除可透過上述方式申請國保繳費證明外,還可持自然人憑證到統一超商ibon列印;或至勞保局網站線上申辦區申請郵寄;或電洽勞保局國民年金組(02-23961266轉分機6033)。

此外,勞保局也提醒,依照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4條規定,勞工在每月工資6%範圍內自願提繳退休金,不計入提繳年度薪資所得課稅。勞工如於112年度自願提繳退休金,今年報稅時請留意該筆自提金額是否已自薪資所得總額中全數扣除,如發現未扣除或金額有誤,可儘速通知事業單位向各所轄國稅局分局或稽徵所申請更正,以免多繳稅款。

※ 歡迎用「轉貼」或「分享」的方式轉傳文章連結;未經授權,請勿複製轉貼文章內容

延伸閱讀

上一篇
三大退休基金Q1大賺6,088億 勞動基金獲利衝同期新高
下一篇
又停電 桃園中壢4995戶今天下午受影響

相關

熱門

看更多

看更多

留言

完成

成功收藏,前往會員中心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