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 App
  • 會員中心
  • 訂閱管理
  • 常見問題
  • 登出

403地震創傷受到創傷者 健保署:3個月內就醫免部分負擔

受到花蓮地震影響的民眾3個月內就醫免繳交部分負擔及住院一般膳食費用。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受到花蓮地震影響的民眾3個月內就醫免繳交部分負擔及住院一般膳食費用。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本文共786字

聯合報 記者李青縈/台北即時報導

受到4月3日強震影響,行政院已經公告花蓮震災區範圍為花蓮縣,衛福部健保署今指出,從4月3日起的三個月內,只要是4月3日地震當天,人正在花蓮縣而受到創傷者,無論是生理或心理因素就醫,健保署補助就醫的部分負擔,以及住院膳食費。

依據「災害防救法第45條第3項規定」及「災區受災者就醫費用及全民健康保險之保險費補助辦法」,居住於災區的當地受災民眾,於當地健保特約醫療院所就醫,由醫師專業認定因受災需接受生理、心理診療,依前述規定免繳交部分負擔及住院一般膳食費用。

健保署東區業務組副組長羅亦珍表示,4月3日至7月2日期間,受影響的民眾,就算不居住在花蓮,回到外縣市就醫,主動告知是因花蓮地震造成傷害,都可以適用。若為非健保保險對象,如來遊玩的外籍人士,若是受到地震影響受傷同樣可以受到健保給付。另.若因災害導致藥品損毀或遺失,亦由醫師重新處方,後續申報費用時只要註明「R004」即不列入重複用藥計算。

如果受災民眾,就醫時已經繳交部分負擔,羅亦珍表示,只要保留醫療費用收據,於門診、急診治療當日、出院之日起6個月內,都可以向健保署申請核退自墊費用。

此外,若是花蓮縣保險對象在一年期間有健保欠費情形,享有下列協助措施:1.健保費欠費免予催繳。2.延遲繳納健保費者,免予加徵滯納金。3.健保費欠費免予移送行政執行。4.健保費欠費及應自行負擔之費用尚未繳納部分,得向全民健康保險紓困基金無息貸款。

另一方面,如果保險對象符合下述情形,健保保費由中央支應(並得以用民間捐款),分別為:1.死亡或失蹤,符合政府核發死亡或失蹤救助金標準。2.領取政府核發重傷救助金。3.受災當月與前二款保險對象一同投保或為其配偶、父母、未成年之子女、成年無謀生能力或仍在學就讀且無職業之子女。4.符合領取政府核發安遷救助金、淹水救助金或住屋受災救助金之資格。5.領取政府核發農田、漁塭、漁船(筏)或舢舨受災救助金。

※ 歡迎用「轉貼」或「分享」的方式轉傳文章連結;未經授權,請勿複製轉貼文章內容

延伸閱讀

上一篇
全球五個最長壽的地區,給人們什麼健康啟示?
下一篇
1200通勤月票超夯 雙北擬推純公車族吃到飽月票

相關

熱門

看更多

看更多

留言

完成

成功收藏,前往會員中心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