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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3日投票 雇主不放人去投票最高罰1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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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 記者葉德正/新北即時報導

第16任總統、副總統與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將在1月13日本周六登場,每一張票都是決定台灣未來的關鍵,新北市勞工局指出,勞動部已指定投票日為法定休假日,雇主應讓當日原屬工作日且具投票權的勞工放假1日,同時照給工資。另因投票權僅能於投票當日行使,雇主不可與其他工作日對調實施,違規可處2萬至100萬元罰鍰,並公布事業單位名稱及負責人姓名。

新北市勞工局表示,雇主可徵得勞工同意於投票日出勤工作,但仍應遵守不得妨礙勞工投票的基本原則,應就勞工投票路程遠近,給予勞工合理往返投票時間,並計給當日出勤工資。

勞工局表示,投票日出勤工資的計算方式,以月薪制勞工為例,應就當日原屬工作日或休息日分為下列兩種類型,當天原屬勞工工作日,以勞雇雙方原約定當天出勤8小時為例,勞工外出投票3小時,返回工作5小時,雇主除應照給當日工資外,需再加給5小時工資。

若當天原屬勞工的休息日:比照休息日出勤標準,依勞工實際工作時數計算加班費,第1至2小時1⅓倍,第3至8小時1⅔倍,第9至12小時2⅔倍。

勞工局強調,實務上曾發現雇主要求勞工於投票日自行請特休或事假投票,或勞工當日出勤未依規定加給工資,導致勞工權益受損。若雇主未於投票日給予勞工休假或計給工資,可處2萬至100萬元罰鍰並公布事業單位名稱及負責人姓名,提醒雇主切勿因一時疏忽而損及勞工權益,既傷荷包又損企業聲譽。

新北市選委會統計,2024新北投總統票人數有340萬2064人,較2020增加8萬605人,剛滿20歲具有選舉權公民數的首投族有4萬2609人;如果是20至24歲之間、首次具有總統選舉權有17萬585人。

新北市選委會呼籲,有投票權的民眾,在1月13日上午8時到下午4時,請踴躍前往投票。

投票日為法定休假日,雇主應讓當日原屬工作日且具投票權的勞工放假1日,同時照給工資...
投票日為法定休假日,雇主應讓當日原屬工作日且具投票權的勞工放假1日,同時照給工資。圖/新北市勞工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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