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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電纜線掉落國三釀傷亡 承攬商「雙安企業」偵訊中

本文共889字

聯合報 記者鍾張涵/即時報導

國道三號今日發生線路工程施工時地線下垂引發交通事故,針對此次事故,台電供電處處長石吉亮解釋,承攬商為「雙安企業」,「之前沒有發生過這樣的事情」,責任歸屬尚在釐清,「承攬商也還在警察局接受偵訊」,真正原因要等調查結果,才能知曉問題所在,並了解真正的責任歸屬。

台電指出,台電總經理已經先針對傷亡者,前往致意並給予慰問金,後續車輛受損、傷亡人員賠償等,都會依照判定出來的結果承擔責任,台電會負起責任。

台電目前掌握到的訊息是「雙安企業」施作線路更換工程的過程中,纜線意外斷裂,但導致斷裂的原因有很多種,可能該纜線曾遭雷擊、或有外力碰撞而承攬商沒掌握到,也或許是施工方法問題、或設備材料出狀況等。

台電今日稍早已發出聲明,對於發生這起事件,台電深表歉意,已由董、總與主管副總立即成立緊急應變小組,管制該工區現場,配合主管機關調查,並於第一時間由總經理前往慰問傷亡家屬,其他傷者也已送至苑裡李綜合醫院及通霄光田醫院,台電強調將提供後續必要之一切協助。

根據公司登記,雙安企業資本額為1千萬元,負責人陳俊任,1980年就設立,公司營業登記項目為電線及電纜製造、金屬線製品製造、電纜安裝工程、電器承裝,從104年就持續得標台電工程,近年工程包括111年新竹段零星輸電架空線路積點工程、109新竹段苗栗分隊零星輸電架空線路積點工程、新竹段竹二分隊零星輸電架空線路積點工程等。

除了這次承攬商發生問題,今年8月也曾發生台電電塔改建工程外包商宇正營造下游小包商的工程車翻覆意外,結果車上4名外勞均為非法移工,當時台電表示,就台電與包商宇正營造所簽的合約規定,不能聘用外籍移工,且先前也有到工地抽查,並無看到外籍移工。

石吉亮解釋,上次事件與此次是不同單位,但無論何種工程,台電都依據「採購法」招標,並有規範承攬商的工程人員必需具備工作證照,只要有乙級或丙級技術士等資格就具有承攬資格。但承攬商前往施作前,台電會依據發包工程類型與承攬商訂立合約,安全部分也都要求承攬商必須配置職安人員、工地場所負責人等,職安人員必須有職安證照,台電長年都有針對承攬商的工程結果有檢驗程序和驗收標準,此次意外發生原因還在釐清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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