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 App
  • 會員中心
  • 訂閱管理
  • 常見問題
  • 登出

台師大學生會索討會費勝訴 教長:屬個案不會修法

本文共576字

中央社 記者陳至中台北25日電

台師大1名博士班學生不繳會費,學生會提告勝訴。教育部長潘文忠今天在立法院答詢時表示,法院做出個案性的裁決,但現行法規繳不繳會費,不會影響學生權益,目前沒考慮修法。

台灣師範大學學生會因博士班學生吳律德不繳學生會費,提告討錢,一審判吳律德須給付新台幣700元給學生會。吳律德提起上訴,二審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日前駁回上訴,全案確定由台師大學生會勝訴。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天審議教育部相關預算,民進黨立委陳秀寳表示,上述台師大的案例發生後,她收到非常多學生反映,孩子的想法很簡單,他們不瞭解學生會的功能,因此選擇不繳,擔心未來會變成強制繳交。

陳秀寳強調,學生會是學生自治重要的一環,但她必須轉達許多學生的想法,學生會應透過爭取學權、舉辦活動等方式,取得學生的認同進而繳費,希望教育部對外清楚說明立場。

教育部長潘文忠表示,雖然法院做出個案性的裁決,但依照目前法規,沒有繳會費並不會影響學生的權益。且青年署也制訂有相關辦法,要求學生會收費須經公開討論、議決程序,法治面已有一套運作機制,不會因為台師大案的判決修法。

教育部於本月20日回應中央社,依「大學法施行細則」第26條立法理由,學生會收取會費,應本於自由繳交為原則。無論是否有繳會費,都不涉學生相關權益,台師大案的判決屬「個案」,且判決內容並未指謫現行法令規定有違誤疑慮,因此並不影響現行政策規定。

※ 歡迎用「轉貼」或「分享」的方式轉傳文章連結;未經授權,請勿複製轉貼文章內容

延伸閱讀

上一篇
綠色行動力論壇/行政院副院長鄭文燦談碳有價 催動產業淨零
下一篇
1200通勤月票超夯 雙北擬推純公車族吃到飽月票

相關

熱門

看更多

看更多

留言

完成

成功收藏,前往會員中心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