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共512字
進口豬肉產地標示不實引發民眾疑慮。新北市衛生局10月啟動專案查核餐飲業者,已查核83家餐飲業者,今公布7家餐飲業者標示違規,其中1家使用美豬卻未標示,可依食安法處3萬以上300萬以下罰鍰。
衛生局10月啟動專案查核餐飲業者使用豬肉標示,已查核83家,查獲3家業者未標示豬肉原料原產地,為饞食商行、鍋台銘、阿洪廣西螺絲粉,依食安法處3萬以上300萬以下罰鍰;另外4家業者豬肉原產地標示不實,為泰鍋古藝三峽北大店、三顧茅廬林口文化店、好市鍋鶯歌國慶店、鍋潤發三峽店,標示不實者依食安法可處4萬以上400萬以下罰鍰。
食藥署與桃園衛生局日前發現新興冷凍食品及瑞騰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將美國豬肉混合加拿大豬肉,原料產地標示卻未見美國,遭質疑是為美國豬肉「洗產地」。
新北衛生局說,2家業者涉虛偽標記豬肉原產地,曾出貨至新北下游餐飲業54家,經查現場已無案內批號違規肉品,且這些業者並不知情,是產地標示不實的受害者,同時也不符消費者保護法公告店家的規定,故未公布下游餐飲業者名單。
衛生局呼籲,食品業者應遵守豬肉原產地標示規定,並保存食品來源及流向憑證,以備主管機關查核,並不得為不實標示或廣告,衛生局持續定期與不定期執行稽查,違規者依法處辦。
※ 歡迎用「轉貼」或「分享」的方式轉傳文章連結;未經授權,請勿複製轉貼文章內容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