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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玟被職場霸凌經驗八成三上班族遇過 前三大狀況出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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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 記者陳素玲/台北即時報導

華語天后李玟生前參與的選秀節目傳出霸凌疑雲,畫面上光鮮亮麗,鏡頭背後卻是受盡委屈,引發軒然大波,究竟有多少上班族在工作場合遭受這樣排擠、打壓的狀況,又有哪些霸凌的情形是職場上最容易遇見的呢?1111人力銀行調查發現,超過8成3的上班族在職場上遇過霸凌,最常遇到的前三大狀況包括言語嘲諷貶低、背後中傷/散播謠言、刻意排擠/孤立。

1111人力銀行調查「職場霸凌大揭密調查發現,83.2%上班族在職場上遇過霸凌,最常遇到的狀況包括言語嘲諷貶低56.9%、背後中傷/散播謠言49.9%、刻意排擠/孤立49.3%、工作處處刁難46.8%、工作上不給資源/支援46.1%。而霸凌的加害者最常見的為直屬主管44.1%、周遭同事36.3%、老闆/老闆娘16.8%。

進一步從性別交叉分析發現,女性自認遇到職場霸凌的比率,明顯比男性高出15個百分點。遭受霸凌的那份工作平均忍氣吞聲20.5個月。

至於在職場上被霸凌時上班族會怎麼處理?調查發現最多上班族會採取吞忍/不想把事情鬧大60.7%,其次才是提出離職/另謀高就51.8%、先搜集證據備而不用25.3%,如果被霸凌的是同事,調查中有6成上班族會選擇挺身而出,剩下4成則因為擔心自己也被霸凌、怕被貼標籤、與我何干、跟同事不熟等理由選擇袖手旁觀。

1111人力銀行公關經理曾仲葳表示,職場霸凌指的是在工作場所發生,藉由權力濫用與不公平的處罰所造成的持續性的冒犯、威脅、冷落、孤立或侮辱行為,使被霸凌者感到受挫、被威脅、被羞辱、被孤立及受傷,進而折損其自信並帶來沈重的身心壓力。最常見的包括肢體暴力、心理暴力、言語暴力、性騷擾四類,這些行為在法律上都被視為不法侵害,雇主需要負擔預防責任,包括民法、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都有相應的條文,顯示雇主對於不法侵害責無旁貸,加害者更需要背負刑事責任。

曾仲葳表示,職場暴力除了包括上司對下屬的欺凌之外,也可能來自權力對等的同事、客戶等,因為績效、生計掌握在對方手中,導致多數上班族選擇隱忍,調查顯示,上班族在受到霸凌的工作上平均會待20.5個月,也就是忍耐將近2年的時間,才會離開。而女性則更容易因為階級、體力及性別刻板印象遭受歧視、騷擾而成為職場霸凌的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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