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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速開放碳權價格風險管理商品

臺灣碳權交易所於2023年8月7日正式成立,這是政府在因應氣候變遷挑戰的重要措施之一,也是我國接軌國際達成2050淨零碳排的關鍵具體作為。 記者蘇健忠/攝影
臺灣碳權交易所於2023年8月7日正式成立,這是政府在因應氣候變遷挑戰的重要措施之一,也是我國接軌國際達成2050淨零碳排的關鍵具體作為。 記者蘇健忠/攝影

本文共1351字

經濟日報 社論

臺灣碳權交易所於2023年8月7日正式成立,這是政府在因應氣候變遷挑戰的重要措施之一,也是我國接軌國際達成2050淨零碳排的關鍵具體作為。成立碳權交易所之所以重要,乃因舉凡碳盤查、減少碳排放量以及碳抵銷都和碳定價環環相扣,而最終要實現淨零碳排,還是要透過以市場機制為本的碳交易制度。

據環境部日前證實,因臺灣碳權交易所預設買賣的碳權屬「自願」市場之碳信用,無法抵減歐盟邊境碳關稅調整機制(CBAM);然而,CBAM將於今年10月試行,企業界嚴陣以待,因此國內工商團體疾呼,台灣碳權交易應儘速規劃與國際接軌的配套措施,以免產業界面對「全球淨零碳排」之艱鉅挑戰時,陷入無足夠管理碳權價格相關風險的焦慮不安中。

為了讓企業得以因應CBAM施行後之碳價風險,除了環境部應以前瞻方式規劃課徵碳費之外,近期亦可先加速開放管理碳權價格風險的國際金融商品。目前,在國際上已有多家交易所推出碳權期貨或選擇權,例如洲際交易所、歐洲能源交易所、那斯達克以及紐約商品交易所等,其中又以洲際交易所以歐盟碳排放配額(EUA)為標的資產的期貨合約及期貨選擇權合約,交易最為熱絡,統計今年上半年EUA期貨合約的日均量約2萬口,頗適合做為管理碳權價格風險的工具。

準此,建議主管機關在我國尚未建置本土碳權期貨之前,應加速規劃開放如洲際交易所以及歐洲能源交易所之EUA期貨,為國內期貨商得受託從事之期貨交易契約,一方面有利於交易人從事碳權期貨之交易或避險,尤其是有需要的業者可透過交易,來因應並管理公司面臨的碳權價格風險;另一方面也能減少業者只能於海外開戶從事碳權價格風險管理的複雜度及額外風險,亦可提升業者使用該類型合約避險的便利性,如此我國監理機關也才得以監管。

再者,借鏡國外碳權相關商品發展經驗,正一(原型)及反一碳權期貨ETF也是主管機關可以考慮開放的碳權價格風險管理商品,投信業者可以透過國外碳權交易所發行的碳權期貨追蹤標的指數來設計ETF,供國內有需要的交易人來交易。目前全球碳權期貨ETF商品已有所發展,其中美國及韓國各發行四檔、澳洲兩檔,香港及加拿大各一檔,且規模亦大幅度成長,可見在企業管理碳權價格風險的殷切需求之下,該種商品也極具潛力,值得主管機關考慮開放。

就長期而言,臺灣期貨交易所應預先研擬發展本土碳權期貨,然而前提為:碳權現貨市場必須具有足夠規模。職是之故,主管機關環境部應及早訂出碳排之總量管制目標值,並決定配額核發方式,同時也須建置總量管制下之排放額度之碳權現貨交易平台,增加市場參與者並提高市場流動性;政府須逐步擴大原納管業者(目前共計288家),訂定更積極之減量目標,促進減量力度,提升整體市場之減碳需求,並創造碳權現貨市場之交易誘因。如此,才可以讓碳權現貨市場具備足夠規模,未來要推出本土碳權期貨,便也就水到渠成了。

總而言之,臺灣碳權交易所的成立,是接軌國際達成2050淨零碳排的新里程碑,但後續配套仍欠缺。所以,為了讓業者有足夠管理碳權價格相關風險的工具,短期內主管機關應積極考慮先開放期貨,讓國內期貨商得受託從事之期貨交易契約,也可考慮開放投信業者發行碳權期貨ETF商品。長期則應建立總量管制下之排放額度的碳權現貨交易平台,及本土碳權期貨商品,準此,方能使台灣在達成2050淨零碳排的道路上走得更加順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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