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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店公共設施保留地解編1.12公頃 將蓋467戶社宅

本文共558字

中央社 記者陳俊華台北10日電

國土管理署今天說,新北市新店區公共設施保留地經專案通盤檢討,審議通過後,預計將解編2處共1.12公頃土地,變更為社會福利設施用地,將作為興建社會住宅使用,預計可提供467戶。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透過新聞稿表示,新北市新店區公共設施保留地專案通盤檢討,經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13月26日會議審議通過,這次變更共涉及2處機關用地與停車場用地變更。

國土署說,預計解編1.12公頃公共設施保留地變更為社會福利設施用地,將作為社宅使用,預計可提供467戶社宅。未來由國家住都中心及新北市政府合作推動,落實照顧不同族群的居住需求,並能發揮公共服務最佳效益。

國土署指出,其中1處位於天山公園,土地為國防部政治作戰局所有,將由機關用地變更為社會福利設施用地,面積約0.94公頃,未來由住都中心興建,預計將提供210戶社宅。

國土署表示,另1處位於新店建國公有停車場,土地為新北市所有,將由停車場用地變更為停車場及社會福利設施用地,面積約0.19公頃,將由新北市政府興建,預計提供257戶社宅。

國土署說,政府持續積極盤點適合的國有土地,規劃興辦社宅及包租代管,並搭配租金補貼等多項居住協助政策,與提供公共托育、日照中心等多元社福設施,透過中央與地方政府共同推動社宅的重大社會投資,擴大照顧各年齡層族群,讓民眾享有可負擔的居住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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