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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預售屋爛尾樓 內政部三原則檢討信託擔保機制

本文共359字

經濟日報 記者翁至威/台北即時報導

外界關注預售屋爛尾樓問題,內政部長林右昌今(2)日表示,將朝三大原則討論,政府會優先保障預售屋購屋者權益,但也會在確保預售屋制度可行下,研議價金動支時間合理性。

林右昌表示,目前針對預售屋信託擔保機制精進作為,正朝三大原則來討論。

第一,政府應優先保障預售屋購屋者權益,明確規範所繳價金應使用於實際工程興建項目中,以避免工程未動工或興建初期,買方所繳價金因支付管銷費用而被用罄。

第二,為確保現行預售屋制度可運行,將研議價金動支時間合理性,例如在地下室開挖階段或地下室完成階段後才可開始動支預售價金,以維持預售制度精神,並合理運用預售價金。

第三,若建商無法依約完工,買方所繳價金的信託財產不得強制執行,建案土地或地上物遭法拍時,買方有優先受償權,以保全購屋者權益。

林右昌指出,這些研議方向都會再進一步邀集各方討論,凝聚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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