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囤房稅2.0來了 房仲:有利建商出清餘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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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 記者何醒邦/台北即時報導

行政院今日通過「房屋稅差別稅率2.0方案」,一是將原先囤房稅以縣市各別歸戶,改為全國總歸戶,另一部分是將現行非自住住家稅率1.5%~3.6%,調升至2%~4.8%,預計明年實施、後年課稅。

永慶房屋表示,餘屋量大的建商將受到衝擊,因為將負擔更高的囤房稅,有利於建商盡速將餘屋出清,避免建商囤房。此外,對於持有非自用新房的房屋所有權人影響最大,因新屋的房屋評定現值高,再乘上累進稅率2%至4.8%,稅負將大幅增加。至於自然人全國總歸戶3戶內的自用者,則沒有影響。

永慶房屋表示,目前已實施囤房稅的縣市包括台北市、宜蘭縣、連江縣、桃園市、新竹市、新竹縣、台中市、台南市、高雄市、屏東縣十縣市,均訂定差別稅率課徵囤房稅,不過即使行政院拍板通過,因房屋稅屬於地方稅,各縣市的房屋差別稅率仍由各縣市政府自行訂定。

而此次「囤房稅2.0」也訂定出租申報租賃所得達租金標準的房屋稅率,鼓勵房屋釋出租賃市場,或許有助於增加公益出租人、社宅包租代管的意願,可有租金收入,同時又能享有稅率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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