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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阻斷租賃公司高利放款消費者 大型行庫將採取三大行動

本文共1174字

聯合報 記者朱漢崙/台北即時報導

大型行庫要對租賃公司出手了!大型租賃公司用高利放款給年輕小白導致債台高築、無力還款,已引發高度爭議,據知情人士透露,多家大型行庫已確定將對以中租、裕融、和潤等三大租賃公司為首的所有租賃公司,採取三大行動,其中,未來若租賃公司要向行庫新增借款,就必須簽下承諾書,保證未用於先買後付等消費貸款業務上,否則行庫將提前收回借款。

據指出,大型公股行庫將採取的三大行動,包括:1. 租賃公司若向大型行庫新增借款,就必須簽下承諾書,保證資金不用在先買後付業務;2. 如果違反承諾,行庫就要提前收回全部的貸款;3. 包括中古車貸業務也在規範之列,倘若租賃公司以中古車貸為藉口,用高利超貸民眾,例如一台10萬的車貸到40萬,被查到行庫也會收回貸款。

至於合約尚未到期的租賃公司授信案,行庫則只能採取「道德勸說」,但是對於新增貸款,就會採取上述三大方式處理。

立委王世堅在日前抨擊,租賃公司對民眾作高利貸的放款,形同「有牌的地下錢莊」,不論違約金的獲取,或是討帳方式都很離譜;其中,對於公股行庫承作租賃公司放款的最新概況,財政部長莊翠雲在日前立院備詢時則回應,截至2月底止,八大行庫對租賃公司及資融公司的放款餘額合計1246億,財政部和金管會都對大型行庫貸放租賃公司的情況高度關注,對此大型行庫也火速研提上述因應措施。

除了大型行庫之外,據指出,金管會也有致電給其他國銀業者,要求對租賃公司的資金用途進行「道德勸說」。行庫高層指出,先前已要求租賃公司從行庫取得的資金:「不可投資或在大陸貸放! 」先買後付可說是行庫向租賃公司在貸款資金使用上的第二道禁令。

另一個在金融圈受到高度爭議之處,在於租賃公司在台灣的「一國兩制」。一位金融業高層私下坦言,租賃公司由於是受經濟部所管,並非金管會:「背後大股東是誰,作法就差很多!」倘若背後大股東是金控或銀行的租賃公司,業務就限制很嚴,但倘若是非金融業大股東的背景,就「海闊天空」,借銀行的錢,以高利貸放給財力不佳的民眾,或是去貸放金管會、央行所禁止的資金用途。

例如,放款給大陸,國銀都有淨值的管制,但租賃公司則沒有,銀行對大陸放款額度不斷下降,但租賃公司卻拿著從銀行借出來的錢不斷移往大陸,結果現在隨著大陸經濟轉壞,邊際客戶的呆帳問題已開始爆發,但租賃公司則透過「以債養債」的手法,對還不出錢的客戶,再借一筆錢把債給藏起來,把逾放壓在檯面下,但這個「茶壺裡的風暴」還能撐多久不爆開很難說,據了解,某家大型銀行的大陸子行,已在收縮當地台資大型租賃公司的額度,就是因為這個原因。

另外就是放款土建融業務。銀行業者對此不滿指出,央行及金管會對銀行採取土建融的管制措施,現在只要餘額增加,都會被盯上,結果建商找上租賃公司借錢,利率普遍超過7%,對此一位不具名的業者直批:「這簡直就是監管套利!」拿銀行的錢,突破銀行的法規,而且還不受銀行法的監理。

金管會約談三大租賃公司之後,大型行庫也出手採取三大行動管制對租賃的借款資金用途。...
金管會約談三大租賃公司之後,大型行庫也出手採取三大行動管制對租賃的借款資金用途。本報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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