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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避免財經網紅上節目代言ETF等產品過度渲染招致民眾誤解而錯買產品導致糾紛,金管會不僅已責成投信顧公會儘速研擬自律規範,據相關人士透露已有初步勾勒出五大重點,其中未來網紅和投信業者合作,一律要簽「切結書」,保證會遵照投信顧業者的廣告及營業行為規範。
五大自律規範的重點,包括:1、業者與網紅的合作,事前、事中、事後這三階段都要分別管理;2、事前的簽約,要求網紅向業者簽署同意遵守所有廣告合作行銷規範,類似於法遵聲明的「合作切結書」;2、所謂的事中管理,亦即業者必須審查網紅上節目的內容是否有違廣宣規定;3、事後等節目上架,倘若發現網紅的節目有違規定,即使業者已支付網紅酬勞,也必須同意下架。
金管會和央行雙雙在周一赴財委會進行ETF申購熱潮及強化管理的專案報告,其中金管會已在報告中明確表示,投信投顧公會正在研議修正廣告規範,增訂「強化投信事業及基金銷售機構管理網紅廣告行為的自律規範」,預計今年六月底之前完成。
為此,投信顧公會在3月8日下午2時無預警發函給各投信業者,火速調查節目和播出日期、合作網紅、價碼等三大項目,要求業者在當天下午4、5時要回覆,這些資料正是證期局要搜集,目的就是為了解現在網紅和投信業者之間合作的最新概況、累積更多數據資料方便擬定更進一步的規範。
金管會已發現,財經網紅透過社群的影響力,甚至已超過媒體,必須開始好好管理,也因此,從今年初起突擊專案檢查六家投信業者,除了基金募集銷售、配息政策、收益平準金使用、配息成份揭露之外,網紅合作與廣告行銷,即是其中一重要項目,而且是最新被點名。
據指出,金管會1月份金檢所發現的問題,將成為後續訂定自律規範重要的參考,同時金管會也將在下半年繼續啟動投信業者的專案金檢,此外,包括金管會也觀察到IOSCO也在管理財經網紅,所以將觀察國際作法。
至於業者和網紅未來簽署的合作切結書內容,據了解,將以投信顧公會所發布的「會員及其銷售機構從事廣告及營業活動行為規範」第8條對廣告紅線的規定為藍本,六月底出爐的自律規範,大部分也將參酌該規範。第8條規定共有36項,其中今年1月15日最新放入股票型ETF不可以用月配息為廣告訴求、禁止揭示年化配息率,據悉業者和網紅的合作管理,之後將會放入該規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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