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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17日開罰聯邦投信60萬元,原因是2023年5月間對聯邦投進行一般業務檢查,莊姓總經理兼任該公司及轉投資子公司主辦會計,另有基金經理人也有此狀況,不符專業資格條件執行業務。
金管會2023年5月16日至24日到聯邦投信進行一般業務檢查,發現有三大缺失。第一,辦理投信投顧公會人員登錄作業,有不符專業資格條件者登錄為一般業務人員方式執行業務,或未依規定辦理登錄範圍以外之業務之情事,核與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第6條及第8條規定不符。
第二,總經理有未經核准執行其他業務之情形(兼任該公司及轉投資子公司主辦會計),與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規定不符。
第三,公募基金經理人游○○有協助辦理基金會計或公司會計(含私募子公司會計)業務情形,核與違反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證券投資信託事業人員申報作業辦法,所訂之基金經理人工作內容為基金之管理及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其中第7條非經登錄不得執行業務等規定。
金管會表示,聯邦投信違規事實明確,已違反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第6條、第7條及第8條規定,故處以60萬元罰鍰,自處分送達之次日起10日內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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