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揪藏鏡人條款要來了…壽險業遭碰軟釘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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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 記者廖珮君/台北即時報導

2024年5月10日起,只要取得上市櫃、興櫃公司5%者,需在十天內申報並公告,之後每變動1%需在兩天內申報並公告,因短時間內需揭露持股變動,保險業擔心投資標的恐提早曝光、引發「跟單」、「報明牌」爭議,急透過金總白皮書向金管會求援,如今遭碰軟釘子。

金管會主委黃天牧周四將與金總開會,回應建言。據了解,該項建議被證期局列入「研議中」,惟要參照壽險公會建議,持股逾5%後的當年度結束後45天內才做申報和公告的簡化公告程序恐不容易。

為提升股權透明度、公司治理水準並和國際接軌,金管會是在今年5月10日修正公布《證交法》43-1條和183條,將大量持股申報及公告門檻從10%降到5%,外界稱為「揪出藏鏡人條款」,並在公布後一年、即2024年5月10日實施。

金管會僅就退撫、勞保和勞退基金等三大政府基金,准許每半年做申報和公告,中間這半年的持股變動,三大政府基金都可免除申報;但壽險業並未列入。

據透露,金管會認為,各國對大量持股申報都是這樣的持股逾5%申報規範,若單獨對保險業做鬆綁,不符國際規範潮流也不符資訊透明的精神。

壽險公會認為將申報公告門檻降到5%後,將讓保險業觸及門檻機率大幅提高、加上每變動1%還得在兩日內公告,恐會讓投資人「跟進跟出」而衍生爭議。

壽險公會建議可簡化申報公告程序,一、取得上市櫃公司持股5%後的當年度結束後45天內才做申報和公告,二、僅需公告四項資料,包括取得人基本資料、取得持股占比、預計一年內再取得股數、後續的財業務計畫,三、增加不適用簡化申報的條件,包括持股逾10%、及首次申報後,持股變動5%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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