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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本計提新規2025年上路 7銀行有意爭取採內部評等法

本文共1392字

中央社 記者謝方娪台北21日電

金管會參考國際,研擬銀行自有資本與風險性資產計算新規,自2025年起實施,較原先規劃延後1年。若以2022年底38家國銀財報試算,風險性資產因新規將增加新台幣1.1兆元,3類資本適足比率將小幅下滑。

當風險性資產增加,資本適足率將會下滑,若銀行要維持原先資本適足率水準,因應措施包括調節風險性資產,或透過增資等管道強化自有資本。

為強化國銀風險管理,金管會參考巴塞爾資本協定三(Basel Ⅲ),研擬修正「銀行自有資本與風險性資產計算方法說明及表格」,原規劃自2024年起陸續實施,但考量國際主要國家陸續宣布延後上路、國銀需要時間調整系統及內部作業,金管會銀行局長莊琇媛今天宣布新規全面延至2025年起實施。

此次修正重點包括,第一,金管會翻修銀行依信用風險標準法計提資本規定,強化信用風險資本計提的風險敏感性、細緻化曝險分類與相對應的風險權數。

其中,金管會規劃分5年逐年調高權益證券曝險適用的風險權數,自現行100%,最終調高至不同情形下適用250%或400%;同時,金管會調整資產負債表外項目適用的信用轉換係數,牽動信用卡未動用額度及銀行承諾授信額度等應計算的風險性資產規模。

依38家本國銀行2022年底財報試算,整體風險性資產將因此次新規增加1.1兆元,帶動整體平均普通股權益比率、第一類資本比率及資本適足率呈現下降,分別下滑0.24、0.28及0.31個百分點,槓桿比率則大致無變動。

若從個別銀行檢視,38家國銀試算後,並無任何一家銀行適用新規後將低於金管會對資本適足3比率的最低法定要求,其中,有10家銀行因適用新規,資本適足3比率反向走升,其餘28家則呈現下滑。

10家資本適足3比率會因新規走高的銀行,全為民營銀行,無公股行庫,規模上則有大有小,有大到不能倒銀行入內。金管會評估,整體而言,此次修正資本計提規範對國銀影響有限。

其次,金管會此次同步開放銀行申請採行信用風險內部評等法(IRB法)計提資本,但部分曝險類型排除適用IRB法,舉例而言,銀行持有權益證券曝險部位,仍必須依信用風險標準法規定計提資本。

金管會明定,可向金管會申請採IRB法計提資本的銀行,必須符合3大規定,第一是資產規模須達2.5兆元,目前國內有12家銀行符合資格。

其次是具財務健全性,包括最近半年普通股權益比率、第一類資本比率、資本適足率必須分別達9.5%、11%及13%以上,近半年財報會計師出具無保留意見,無虧損或累積虧損情形,近半年第一類授信資產提列比率達1%以上,其他授信資產備抵呆帳及保證責任準備提足、近半年逾放比不超過1%及備抵呆帳覆蓋率達100%以上等。

第三為具守法性,即近1年無違反直接相關的金融法規遭金管會重大裁罰或處分,但已改善經金管會認可者不在此限。

莊琇媛表示,在符合資產規模基本門檻的12家銀行中,初步確定7家銀行有意申請採IRB法計提資本,包括6家系統性重要銀行(D-SIBs,俗稱「大到不能倒」銀行)及玉山銀行,但隨業者陸續準備齊全,後續有意遞件申請的銀行不排除繼續增加。

金管會規劃批次開放銀行申請採IRB法計提資本,首批申請期限預計為2024年6月底前,從銀行申請、金管會審核8個月、銀行試辦1年後,再經銀行法遵稽核認定、報董事會通過、提報金管會經最終核准適用IRB法,估總需時至少1年10個月,即首批申請銀行最快2026年第2季起正式適用IRB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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