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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團洗錢手法揭密!3戶頭12天移轉逾4000萬 聯邦銀挨罰

聯邦銀行。 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聯邦銀行。 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本文共585字

經濟日報 記者廖珮君/台北即時報導

聯邦銀通化分行經辦主管及人員未能對客戶可疑交易做持續監控,導致詐團大鑽漏洞,詐團從3月間,先以3家企業獨資的自然人身分,開3個戶頭,隨後從其他公司的他行戶頭,將大額款項匯入後,再從聯邦銀數家分行提領,短短12個營業日就移轉了逾4000萬元。

金管會認為,聯邦銀(2838)有內控缺失且未落實員工服務規約,今處聯邦銀1200萬罰鍰,要求聯邦銀究責相關人員、並檢討客戶身分審查及風險帳戶控管等相關作業妥適性及提出改善措施。

銀行局副局長林志吉說,該案爆發是今年3月間,有一名退休員工同時介紹三名獨資企業、並同時以自然人身分開了三個戶頭,隨後卻在12個營業日內,先是有大筆200~300萬元匯入款,隨後再由該獨資企業主管或員工去聯邦銀數個分行提領。

換言之,等於今天大額款項匯入、明天就領走「快速轉移」,累計匯入4300萬元、提領了4000餘萬元。

而其中分行存匯主管曾認定該帳戶「異常」,一度設為監控帳戶,但卻在客戶提出動用款項的佐證說明後,又給解控放行。

甚至最後詐團還丟了一筆錢給通化分行經辦主管及人員,等於這兩名行員收受不當利益,目前該兩名行員已遭起訴並遭聯邦銀解職。

林志吉說,此案聯邦銀最大內控缺失,是帳戶的設控、或解控作業,是由開戶行自行辦理,總行沒有妥適的控管和覆核機制,聯邦銀也正檢討,未來要把帳戶的解控權放到總行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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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邦銀行員涉勾詐團 金管會開罰12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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