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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確保離岸風電能穩定發展 工總向政府提七大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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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 記者謝柏宏/即時報導

全國工業總會表示,離岸風電是國內再生能源的重要來源,完成第1階段示範風場、第2階段潛力場址後,目前已進入第3階段區塊開發,然企業購買離岸風電遇到重重問題。為確保離岸風電能穩定發展,工總向政府提出制定合理離岸風電價格等七大建議。

工總表示,產業界目前在購買離岸風電所遇到的問題,包括離岸風電成本過高、國產化彈性不足、中斷電缺乏合理的保購機制等,這些問題都會造成企業購買離岸風電價格過高影響國際競爭力、企業面臨想買離岸風電卻買不到的困境,亟待政府尋求解決之道。

對此工總提出七大建議,一是制定合理的離岸風電價格:由於台灣離岸風電的成本較全球平均價格高出許多,因此,建議政府應參考國外再生能源平均成本及價格資訊,找出價格過高的原因,以制定合理的離岸風電價格。

二、檢討國產化鬆綁空間:國產化政策主要目的是扶植國內產業具有發展離岸風電的能力,值得肯定。然為讓離岸風電能順利如期推動,政府應滾動檢討離岸風電國產化規定,增加產業關聯性的彈性,例如短時間無法建立學習曲線、國外發展較為成熟且已具規模經濟的項目,宜思考強制要求國產化的必要性。

三、研議企業離岸風電採購中斷的信保機制:針對離岸風電採購中斷的空窗期,建議經濟部應邀財政部,共同研議企業離岸風電信保新機制,例如考慮由公股金融機構承保,提供類似信保的離岸風電保險機制,由需求離岸風電企業買家繳納保費,銀行形同取得信用擔保,一旦買家中途換手,由保費支付空窗期電費給開發商,就可解決 CPPA離岸風電採購中斷的空窗期疑慮。

四、台電以合理價格收購剩餘離岸風電:建議台電應以合理的價格收購剩餘離岸風電,降低電能浪費。且台電收購的餘電除可轉給再生能源交易平台再出售,也可製作綠氫儲存使用,降低碳排放係數。

五、建立企業團購與彈性分配措施:企業對再生能源使用要求的占比不盡相同,加上間歇性的發電特性,建議宜評估企業團購建立「用戶池」與彈性分配措施的可行性。因為透過彈性分配,除可減少離岸風電匹配時產生的餘電,團購用戶也能協議擬定差別費率,讓企業能各取所需。

六、信評與信保等機制應全部適用第3階段區塊開發:上述協助企業解決離岸風電採購中斷空窗期的信保機制、台電收購中斷期間離岸風電及建立企業團購用戶池與彈性分配等措施,因3-2期的裝置容量有限,建議應擴大適用納入3-1期,以協助更多想買離岸風電的企業。

七、成立跨部會工作小組:由於發展離岸風電牽涉經濟部、環境部、交通部與財政部等部門資源協調整合,建議行政院應成立跨部會工作小組,以發揮統籌運作的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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