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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鬆綁網路投保規定 民眾一站式購足更便利

金管會鬆綁,擴大保險業和金融科技異業結盟彈性。 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金管會鬆綁,擴大保險業和金融科技異業結盟彈性。 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本文共728字

聯合報 記者朱漢崙/台北即時報導

金管會今日宣布,透過「保險業辦理電子商務事項」鬆綁多項和保險網路投保相關的規定,其中網路投保和異業結盟的彈性尤其放大,保險局副局長林志憲指出,未來將更能滿足民眾在單一平台上「一站式購足」的需求,也有助生態系的完整建立。

目前保險業者與網路平台業者合作網路投保,包括旅平險、車險、住宅地震及火險、糖尿病相關健康險、及行動裝置保險,都已異業結盟,但採取正面表列,如今保險局放大彈性,採取可直接和金融科技業者進行異業合作,並且給予六個月試辦期。

保險局所開放保險業與異業合作模式,是除現行附屬性保險商品外,增列「保險業直接與具金融科技專業的異業合作辦理創新型保險商品」;儘管合作商品仍必須先經保險局核准,但已經給予更多的合作空間,金管會則會在試辦期間內查核其營運狀況,包括其所賣商品是否如同報備的商品,試辦期滿之後,即可正式開辦。

隨著數位經濟及新興科技的快速發展,消費者透過網路取得創新、多元、便捷的保險商品或服務已為趨勢,且外界一直有建議保險業應結合異業建構多元服務的生態系,使保險業與金融科技業者有更多合作開發創新型保險商品的機會,因此,保險局此次才作放寬。

開放保險業得與從事大數據資料分析、介面設計、軟體研發、物聯網、無線通訊業務等具金融科技專業的異業合作辦理本業務的創新型保險商品,並依據保險業申請業務試辦作業要點申請試辦,又創新型保險商品的範圍,包含商品或服務之內容或流程的創新。

此外,保險局也參考產、壽險公會建議,考量登山綜合保險與海域活動綜合保險具有承保天數較短,實務執行電話訪問不易等情形,因此在修法時也免除這些保險得免辦理電話訪問;此外,也包括新增保單還款、變更個人投保風險屬性、利變型保單及團體年金自費單次增額保費變更等為網路保險服務得辦理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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