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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違反證交法遭訴 興泰董事長吳金泉:捍衛清白

本文共331字

中央社 記者潘智義台北27日電

對於台灣橋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以違反證券交易法提起公訴,興泰董事長吳金泉今天表示,檢方對所提證人均未獲傳訊,且所提有利證據也未被採納,將委任律師證明並無違法,強力捍衛清白。

興泰發布重大訊息指出,法人董事長代表人吳金泉109年3月至4月間,因台新證券要求將相關帳戶興泰股票融資部位全數清償,否則予以斷頭,不得已將台新證券戶頭融資轉至其他券商,純粹為理財所需,仍遭台灣橋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以違反證券交易法提起公訴。

興泰公司強調,本件公訴案為法人董事長代表人個人理財行為,與公司無關,公司營運及財務狀況皆正常,對財務、業務未造成影響。

興泰表示,上述案件純為法人董事長代表人個人事務,與公司無涉,且公司各項管理制度完善,皆遵守法令規定執行業務,對財務業務無重大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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