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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口行政訴訟明開庭 胡亦嘉再次對決金管會

街口金融科技董事長胡亦嘉。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街口金融科技董事長胡亦嘉。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本文共631字

經濟日報 記者楊伶雯/台北即時報導

三年前,街口支付創辦人胡亦嘉因不服金管會解職及停職處分,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歷經3次的準備程序庭後,明(21)日將召開言詞辯論庭,再次對決主管機關。

據街口內部人士透露,「此案去年9月到11月每月都開一次庭,進度迅速,直到11月胡亦嘉提出金管會作為裁罰依據的文件是假造的,法院就不再開庭了」,一直到一個月多前,法院才突然通知要開最後結辯的庭;該名人士表示,「近期,胡亦嘉都急著希望至少還能傳一名關鍵證人,法官卻不允許」。胡亦嘉對此拒絕評論,僅簡單表示,「希望台灣的司法是真的公平的,而不是官官相護」。

過去幾年,胡亦嘉為拓展街口電子支付業務,多次被認為踩紅線受罰,屢屢槓上金管會。

2020年因託付寶事件,胡亦嘉被金管會證期局解除街口投信董事長職務,公司還吞下300萬元罰鍰。當時主管機關裁罰理由包括:街口投信和合作機構進行之廣告文宣,恐使投資人誤信能保證獲利;宣稱得提供快速買回服務情事;及胡亦嘉一人實質控制街口投信、街口電支、街口金科等三家公司,嚴重破壞公司代理人制度等。

隔年(2021年),金管會銀行局對胡亦嘉做出停職一年處分,並對街口電支開罰180萬元。也就是說,胡亦嘉身上背了雙重裁罰,一個是解職、一個是停職一年。

面對金管會的裁罰結果,胡亦嘉相當不滿,因此槓上主管機關,不僅怒嗆裁罰荒謬不公,更提起行政訴訟,經過三次的準備程序庭,明日將進入言詞辯論,再次對決主管機關。據統計,民眾對主管機關的行政訴願只有17%勝訴的機會,本次法院的判決,勢必會再次成為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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